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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实施情况

一 救助行动的起源

    本 行动由昆明电视台、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云南地处祖国边陲,许多偏远山区仍然极其贫困,受生存条件限制,冬季只能依靠火 炉、火盆取暖,一些进城务工的年轻父母忙于生计往往忽视了对儿童的悉心照料,生活安全意识薄弱,热水瓶,饭锅,热汤等随地放置,因此这些弱势群体的儿童很 容易被烧烫伤,伤后往往又无经济能力医治,导致危及患儿生命或留下终身残疾。每年有烧伤儿童1万余人次到我院就诊,其中病重住院的500余名,他们中约100多人因经济困难为1—2万元甚至几千元不得不放弃治疗。

以往由媒体发起的救助,只是针对某一个体,有时有的孩子家庭以此敛财,甚至因剩余医药费与医院和媒体反目为仇,完全违背了捐赠人的初衷,而更多需要救助的孩子却不得不放弃治疗甚至是生命。

昆 明电视台在为一儿童发起救助的活动中看到了事情的真相,认识到这不是一个个体,而是一个群体,和医院多年来的想法一拍即合,双方立即达成共识,在云南真宇 律师事务所的共同参与下,经过一个月的积极筹备,完成了三方协议,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义务、权利,因资金达不到注册基金会的要求。大家不等不靠,在卫生厅 和电视台领导的支持下,以烧伤儿童救助行动的名义,成立了“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项目组”。2008年1月15日,昆明市副市长廖晓珊、卫生厅厅长陈觉民、省市电视台领导、昆明医学院领导及项目组单位领导等参加了项目启动仪式,并带头捐款,当天获得企业及个人捐款60余万元。

二 项目组成员

1        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栏目组:负责宣传报道行动情况,跟踪回访患者和联系捐赠单位及爱心人士,制作捐赠证书和感恩证书。

2        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直接领导,公关部负责项目组成员间工作联系与对外交流;烧伤科医护负责救助对象的确定和实施治疗,保存病历资料;医院财务和审计科,负责专用帐户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

3        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法律事务,如救助对象提供资料真伪的审定、项目实施过程对捐赠款及救助实际用款的监督等,并定期向捐赠人公布救助行动实施情况。

以上所有人员的工作均为自愿无偿的劳动,各方确定一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全部捐款用于烧伤儿童治疗,任何一方不得将经费挪作他用,包括相关的办公用品,治疗以外所需相关费用均由各单位无偿提供。

三 救助行动的实施

虽 然项目组没有足够的资金注册基金会,但有一个共识就是我们要按基金会的管理和要求实施救助行动,所做的一切要经得住全社会的监督检查,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要让所有的捐赠人放心,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烧烫伤儿童得到救助。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是目前国内唯一的有组织的烧伤儿童救助活动,没有经验我们向台湾烫伤 儿童基金会和其它一些国外的机构学习。

1.      资金来源

主 要是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举办文体活动、公益广告,扩大社会影响,募集个人、团体、企业的捐款、捐药。项目启动前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栏目开始播放烧伤 儿童救助公益广告,并获准“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专用捐赠存款账户”。项目启动时资金主要来源于云天化集团公司、云南山泉、佳园装饰、世纪金源等我省知 名企业,同时还包括了三家项目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捐款。3年多来除以上企业的不断支持,新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也踊跃加入,参加捐赠的达30余家,烧伤治疗药品及材料生产企业,也有捐赠产品,折合成捐款额进入账户,公益演出或商家活动现场捐款,由主办方在律师监督下清点汇总存入由民政特批的救助专用帐户,还有来自社会的爱心人士个人捐款,有的人持之以恒捐款已达10余次。所有款项无论多少均进入批准的专用帐户,开具捐赠发票,大额捐款送捐赠证书和感恩证书。捐款形式有:①一次性资助:如云天化集团公司30万元;②长期资助:如云南山泉、佳园装饰每年10余万元;③不定期分次捐款:如世纪金源,云南红酒业;④公益活动募集;⑤个人捐赠。为能更及时有效地救助烧伤儿童,账户由医院代管,治疗费用先由医院垫付,患儿出院后,经三方审核通过方可下帐。行动项目启动以来已获得捐款200多万元(截止201年6月30日)。接受救助的烧伤儿童127人。

2.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为保证经费的公平、合理、真实的使用,协议规定的救助对象为:12岁以下因其父母或监护人无经济能力治疗,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残疾的烧伤儿童;或经手术治疗即可达到基本生活能力的烧伤后期严重瘢痕畸形的患儿。救助金额为每次最高2万元。特殊情况经三方审核同意,也有个别突破2万元。

经费使用步骤:①评估:主管医师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儿病情(烧伤面积、深度、是否需要手术)及家庭经济状况作出评估。②申请:主管医师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申请并填写救助申请表,由其上级医师审核,初步确定为救助对象。③收集患儿社会资料:救助对象需持居住地乡镇一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受伤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关系,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出具贫困证明的人民政府要签署律师工作函,保证所出具证明的真实性,监护人签署承诺书,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任何人一但造假将负法律责任。④科主任根据患儿病情、提供的资料,对救助患儿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名确认,可暂时纳入救助。 ⑤参照医保,确定救助对象的用药范围,出院时费用使用情况先由科室审核、财务科审核后出具费用清单。⑥三方审核签名:每季度,三方专门负责人一起共同审核救助对象资格、费用使用情况,最后律师审定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申请表及费用清单上签字,此后救助儿童所用经费才可结算,从专用帐户上划入医院帐户。此前由医院垫付治疗费用。 ⑦每季度由律师从网站上向捐赠人公布救助情况(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网站),包括救助儿童的伤情,治疗情况。收到捐赠的来源、金额、去向等信息。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⑧年终接受三方以外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008年底律师事务所抽取了大部分出院患儿资料和电视台一起进行实地回访和考察,未发现一名弄虚作假骗用救助资金的情况。

3 . 救助情况

救助行动启动至今近3年多时间,共救治烧伤及严重瘢痕畸形病人127人,面积最大的64%,年龄最小的8个月,治愈126例,死亡1例。支出经费130余万元,人均1.02万元。患者来源于我省10个地州及贵州、四川、重庆。

四.对外交流与合作

 台湾儿童烫伤基金会成立已经23年了,他们的经验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2009年开始,应台湾儿童烫伤基金会的邀请,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项目组人员及烧伤儿童代表连续三年赴台参加了为帮助烧烫伤儿童尽早回归正常社会生活而举办的“台湾烫伤儿童夏令营”。参加这项活动,我们学到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每次回来孩子们心理上都会有令家长惊喜的巨大变化。

2010年9月“昆明·台北两地烫伤儿童预防教育暨爱心救助研讨会”在昆明举办,台湾儿童烫伤基金会余经邦董事长带病帅13人 的代表团前往,双方共同探讨了如何进一步推进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的发展、为贫困烫伤儿童伤后心理重建等多方面的问题,中华医学会烧伤外科分会柴家科、 黄跃生和夏照帆三位主任委员和杂志社王旭主任都参加了会议,并参加交流和探讨,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大力支持。

2011年5月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得到中国人口福基金会的关注,国际合作部李晓琳部长亲自来昆明进行调研,并表示要支持和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

五. 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1.我省一些边远地区群众存在出生后不落户,孩子父母只是事实婚姻没有结婚手续,甚至无身份证,使救助资料难以完整提供。

2.目前捐款主要还是来自企业和公益活动,占67%,而社会捐赠所占比例偏少,未能充分调动社会上爱心人事的积极性,加之国内一些慈善机构的不良行为暴光,民众存在不放心、不信任的情绪,善款来源有限,有时出现同期内支出大于收入的现象。

3.因经费有限一些申请救助的儿童因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未能救助引发不满。

六 . 展望

1.要想将此项活动持久开展下去,还需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需要提供方便简单的捐款渠道。

2.近年来政府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解决了烧伤儿童的部分医疗费用,人均救助费用有所下降,每季度救助儿童数量呈减少趋势,资金不足的压力会有所减轻。

3.随着资金积累的增加,希望能扩大到开展后期整形康复和烧伤烫伤预防教育工作方面。

 附:云南省烧伤儿童救助行动专用捐赠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长春支行

账号:144021010000500193